→易燃品:閃點在45℃以下。
→可燃品:閃點在45℃以上。
從閃點可判斷油品組成的輕重,鑑定油品發生火災的危險性,所以閃點越高越安全。
《危險特性分類》
根據GHS交通運輸規定,按危險貨物具有的危險性或最主要的危險性分為9大類:
第l類:爆炸物
第2類:氣體
第3類:易燃液體
第4類:易燃固體、自燃物質、禁水性物質
第5類:氧化性物質、有機過氧化物
第6類:毒性物質
第7類:放射性物質
第8類:腐蝕性物質
第9類:其他危險物
其中前5類都是燃爆危險品,後4類中很多物質也具有燃爆危險性
《潤滑油的特性》
一、不具有易燃的特性
二、不具備強腐蝕性
三、不具備易揮發性
四、不具備不易包裝性
五、不具備不易儲運性
因此,潤滑油不屬於危險品,可以不用按照危險品運輸、儲存的條例執行。
但是潤滑油也屬於化工產品,也要確保安全的儲存和運輸,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。
《閃點的重要意義》
閃點在消防工作中有著重要的意義,閃點是表徵易燃可燃液體火災危險性的一項重要參數:閃點是可燃液體生產、儲存場所火災危險性分類的重要依據,是甲、乙、丙類危險液體分類的依據。
根據消防工程設計及應用,根據閃點的不同將可燃液體分為了三大種類。
甲類液體:閃點小於28℃的液體。 (如:原油、汽油...等)
乙類液體:閃點大於或等於28℃但小於60℃的液體。 (如:噴氣燃料、燈用煤油)
丙類液體:閃點大於60℃以上的液體。 (如:重油、柴油、潤滑油...等)
油品的使用須知:
油品儲存:
1.不可直立放於露天環境,以防止水份及雜物的入侵污染。
2.室內儲存可立放,桶麵朝上,方便抽取。
3.擰緊封口蓋,保持油桶密封。
4.保持桶身面清潔,標識清晰。
5.保持地面清潔,便於漏油時及時發現。
6.做好入庫登記,先到先用。
7.頻繁抽取的油品、放置在油桶架上用開關控制流放。
8.新油與廢油分開放置,裝過廢油的容器不可裝新油,以防污染。
油品安全:
1.油品獨立窨存放,周圍不得放置可燃品。
2.嚴禁煙火,不得攜帶火種進入油庫。
3.配備不少於二個來火器。
4.擦試機械後之油布或清除之油污不得堆積, 以免助燃。
5.易燃的特種油品或化學溶劑分離儲存並放置易燃品標誌。
使用注意:
1.向潤滑專家諮詢,用適當規格的潤滑劑,盡量減少用油種類。
2.每種機械以簡單圖樣示出需要加油的部位,油品名稱、加油週期等並由專人負責,避免用錯油品。
3.每次加油前須清潔擦拭油抽、油壺等容器和工具。
4.每種用油專用的容器,且在容器上註明盛載油品的名稱,以防污染。
5.換油前須將機械用溶劑沖洗乾淨,切不可用水溶性清洗劑。
6.每次添加或更換潤滑油後,做好機械保養記錄。
7.發現油品異常或已到換油週期,應抽樣交由專業公司化驗決定。
環保和健康:
1.嚴禁將廢油直接排入水溝倒入土壤,以防污染環境。
2.廢油廢液專桶收集,再交由政府許可的回收商回收,切不可亂倒。
3.皮膚過敏者或劃擦傷者,應避免直接接觸潤滑油。
4.切勿穿著油跡滲透的衣物,不可將被油污染的碎佈置入袋中。
5.不可用污濁布碎抹去皮膚上的油跡,以防布碎中藏有金屬碎屑可擦傷皮膚引發感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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